记者观察:投资者教育应常态化
个人投资者的涌入及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让投资者教育工作在当下显得尤为迫切。
投资者教育关系到银行理财市场的长远发展。投资者是银行理财市场的源头活水。没有成熟理性的投资者,就没有健康成熟的银行理财市场。同时,当下银行理财市场打破刚性兑付势在必行,但是受内外部不确定因素影响,金融市场复杂多变,必须引导投资者正确看待市场变化,平衡好风险和收益。
需要正视的是,目前金融机构对于投资者教育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近期,记者在走访一些理财子公司时注意到,有的机构进行投资者教育并不是从自身原发性需求出发,而仅仅将监管要求作为是否开展投资者教育的考量重点。还有机构是“事后诸葛亮”——市场不好就搞一搞,市场好就往后放一放。
要想将投资者教育做到位,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市场主体、新闻媒体等多方一起努力,协同发力,共同推进。
监管部门要发挥好监管作用,明确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方向、原则,指导市场主体落实好投资者教育活动的要求,将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行业协会要发挥好自律作用,引导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等将投资者教育活动融入理财产品发行、销售等各个环节,落实到总行(总公司)、分支机构以及相关岗位日常工作之中。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组织理财公司等市场主体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
商业银行、理财公司要发挥好主体作用,通过长期、持续、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活动,不断地提升投资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诚如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所说,供给侧必须压实金融机构的责任,实现“卖者尽责”;需求侧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力争做到“买者自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