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商业长护险迎发展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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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税优健康险扩容后的首款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成功签约,这是一款商业长期护理险产品。由此,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其发展也迎来新机遇。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分为社保性质和商保性质两大类。
社保型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青岛市自发开展试点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15个城市和吉林、山东两个重点省份作为国家层面的试点地区。2020年9月,试点城市进一步扩大,数量达到49个。截至2022年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9亿人,累计享受待遇达195万人。在探索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进程中,商业保险全面参与社会长护险的经办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是健康保险的一大险种。我国早在2005年就开始发展商业长护险,并不断迭代升级。产品初创时,主要提供养老保障。2005年,由国泰人寿设计开发的“康宁长期看护健康保险”,是我国保险公司推出的第一款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该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看护复健保险金、长期看护保险金、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2006年,人保健康推出“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该产品侧重于为被保险人提供综合性的风险保障,除长期护理保险金、老年护理保险金之外,还提供癌症保险金、老年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同时还附加了健康管理服务。2017年,泰康人寿推出重大疾病长期护理保险,当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在之后的每个保单年度生存即可领取一笔护理保险金,保险金可以领到被保险人身故或年满100周岁。
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长护险发展存在不足。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重疾型长护险是未来商业长护险发展的趋势。重疾型长护险可以弥补投保人保障方面的缺口,在满足绝大多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需求的同时,拓宽了重大疾病风险保障责任,覆盖了被保险人在康复期的费用,缓解了家属在被保险人康复期的照护压力,提升了被保险人的保险体验感和认同感。
之前一直有专家呼吁,建议为重疾型长护险的发展创造政策空间,如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将重疾型长护险并入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此次税优健康险扩容,无疑为商业长护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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