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资讯】重疾险3.0时代:重点是解决风险发生的“因”
重疾险起源于南非,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的设计初衷,主要是弥补被保险人因患大病导致的收入损失。1995年,我国引入重大疾病保险,起初病种仅10种左右,主要作为寿险的附加险。这是重疾险的1.0时代。在1.0时代,由于重大疾病定义缺乏统一规范,除外责任千差万别,“理赔标准不统一,重疾险更像是理财储蓄型保险”。
从2007年到2020年,这可以说是重疾险的2.0时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统一制定了25种重疾的定义,重疾险逐渐走向规范,注重风险保障,客户也逐渐接受重疾险作为患病后收入弥补收入的功能。这个阶段,各家保险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病种数量,增加轻症,以及多次给付等保险责任创新,进入产品性价比比拼的价格战。
2021年,重疾险开始进入3.0时代。这一阶段的重疾险,应该去解决风险发生的“因”,而不是弥补风险发生的“果”,因为很多“果”是无法弥补的,比如生命,健康。
(资料图)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谢志刚认为,“国内外对风险的定义,大多只强调风险事件发生的结果,不重视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而研究风险目的是管控风险,管控风险的原则是未雨绸缪,管控风险的对象是事件发生的导因。如果只强调风险事件发生的结果而不注重事件发生的原因,买卖双方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
保险公司应该怎样做?服务是关键。而服务的关键,是重疾风险管理。绝大多数客户在意的是如何远离疾病,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在这上面做文章,不仅能提升续保率,还能促使客户加保,并且长远来看,可以降低重大疾病赔付风险,与客户实现双赢。
早预防和早诊断是最重要的因素。如果癌症患者在晚期才发现,规范治疗对于延长患者寿命作用不大;客户拿到的重疾险赔付,意义也已经不大,自然就对购买重疾险或续保积极性不高。只有当客户觉得即便患病,也能有信心治愈,那么才有积极性将保额做到覆盖至少5年收入损失。以我国第一大癌肺癌为例,Ⅰ期到Ⅳ期的五年生存率分别为81.2%,46.3%,22.3%,5.1%。通常肺癌已经出现症状时,基本已经是晚期。事实上,客户只需要定期做低螺旋CT,就可以在肺癌早期就被发现。即使重疾赔付的钱不多,也能有很大机会生存下去。
对保险公司来说,利差时代已经远去,传统保险公司的优势不在费差,只有拼死差,那么通过早诊服务降低重疾发生率及死亡率,长远来看,必定是与客户双赢。今年,我们将联合保险公司推出包含三甲医院癌症早诊服务的重疾险产品,颠覆过往重疾险仅作为经济补偿的功能。
在重疾险3.0时代,保险代理人只有具备重疾风险管理能力,才不会被替代。
近年来,个险代理人数量大幅下滑,经常有业务伙伴问我,互联网、银保渠道等会不会取代个险代理人。我认为,代理人如果不能具备保障型业务风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在死差上体现自己的价值,那么“不可替代性”确实不强。
重疾险,作为保司的高价值业务,是代理人主要收入险种。如果所有保险代理人,都能学习并掌握重疾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成为客户的健康保障专家,比如引导客户做高发癌症的定期规范筛查,那么客户出于担心如果发现癌症赔付太少或者发现癌症病变,以后不能再买了,反而会主动寻求把保障做全、保额做足。
(作者系《重疾不重》《重疾革命》《直面重疾》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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