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长护险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
我国于2016年开始在15个地区先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到2021年底,全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城市一共49个。
全国两会期间,围绕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养老护理服务等内容,代表委员们提交了多份议案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张琳:
建立国家层面的基本护理保障清单
张琳提出了七点建议,包括:健全覆盖全民的、独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和管理规范;提高护理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不同部门涉老资金的政策衔接;建立税优型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建立独立运行的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张琳表示,应尽快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城镇职工全覆盖,加快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金来源渠道,探索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结构,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的资金转变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等方式,减轻医保基金压力;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拓展筹资渠道,提升长护险服务能力。
在建立统一制度标准和管理规范方面,张琳认为,无论是机构养老或家庭养老,同等失能程度或护理等级实行统一支付标准;应建立国家层面的基本护理保障清单,各地区可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按照可持续发展、保基本的要求来确定当地的保障清单,并坚持以生活照料保障为主;建立全国统一的待遇支付政策框架体系,在支付形式上,应以服务给付为主,现金给付为辅,在支付标准上,适度向居家和社区倾斜。
此外,张琳表示,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与经办管理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可发挥其风险评估的专业优势,建立税收优惠型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与社会保险形成互补机制,满足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与相关医疗、护理机构合作,降低护理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周延礼:
制定商业保险参与长护险规范
周延礼认为,促进养老护理体系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需从国家战略层面统筹解决关系老年人护理的问题。他建议参考日本、德国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相关政府部门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明确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参与的制度、定位与发展方向。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护理产业发展,逐步提高商业保险服务老年护理的能力,满足老龄化现象带来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
在周延礼看来,借鉴各国先进经验和模式,探索分级养老护理机制,逐步形成以“居家护理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护理为补充”的无缝衔接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商业保险机构可探索参与相关领域的服务。
同时周延礼建议,推动“科技+保险”服务智慧养老护理服务。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原则,促进护理产业发展。保险机构可探索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等技术手段创新养老护理产业的新模式,提高护理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
探索长护险“家庭账户”模式
孙洁建议,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家庭账户模式,突破原有以个人为单元、家庭成员之间保障隔离的现状,构建以“家庭”为单元的保障模式,实行自家年轻人的保费保障自家老年人的身体,以及自家健康者的保费保障失能者的身体。探索将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转型为家庭账户制度,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在筹资渠道方面,孙洁建议,通过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结构,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转0.2%左右进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并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乃至全部资金转变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等方式,减轻医保基金压力。
在提高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方面,孙洁表示,可以通过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有效释放照护服务市场潜在需求,吸收城镇化就业人员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再就业人员,并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医养护机构的深度融合。同时进一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进入长期护理保险领域,通过税收优惠等支持鼓励政策,推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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